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法治在线丨网络黑嘴,你的“保护费”收到头了!

法治在线丨网络黑嘴,你的“保护费”收到头了!

2025-07-19 09:04:14 [热点] 来源:幽影艺苑站

5月21日。保护费

中心网信办发布告诉。法治

在全国规模内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线丨

“整治涉企网络黑嘴”。网络

专项举动。黑嘴

什么是保护费“网络黑嘴”?

一同来看。

↓↓↓。法治

以“删帖”“撤稿”名义。线丨

向企业收取维护费。网络

2022年1月,黑嘴上海一家公司的保护费担任人发现,在一篇暴力伤人事情的法治文章中,自家公司成为完事情的线丨主角,而事实上,网络自家公司与这起暴力伤人事情没有任何相关。黑嘴

发生伤人事情的A公司与上海这家公司,尽管同归于一个集团旗下,可是两家独立的公司。事情发生后,A公司及时经过交际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事发地公安机关也在当天发布了警情通报。那么是谁把A公司发生的事情嫁接到了上海这家公司上的呢?

担任人发现,发布这篇不实文章的是一个名为消费金融频道的自媒体账号,归于一家叫上海银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板是寇某。

企业想删去不实内容。

有必要付出所谓协作款。

关于寇某,担任人并不生疏,由于就在这篇文章发布的几天前,他们公司刚刚回绝了寇某提出的新媒体协作计划。为了消除不实信息对企业的影响,担任人联络了寇某,期望对方能够删去这篇文章,而对方却提出了条件。删去文章有必要“协作”,而所谓的“协作”便是要付出一笔20万元的所谓的协作金钱,他才能够把这篇文章删去掉。

无法之下,上海这家公司容许了寇某的要求,付出了20万元协作费用,并签定了为期一年的新媒体协作协议。协议中说到,寇某公司的消费金融频道自媒体账号为这家公司发布推行文章5次,并供给舆情支撑等方面的帮忙作业。

企业本以为花了钱就能够消灾。

却不知自己现已陷进了寇某的。

“无底洞”。

↓↓↓。

公司回绝续约。

对方再次假造负面音讯。

起先,企业抱着“花钱完事”的心思,被逼签下协议,当为期一年的新媒体协作期限就要接近,不料寇某提出企业需求持续和他协作,这次,上海这家公司回绝了寇某续约的要求。

尽管再次续约的要求被回绝,可是寇某并没有就此抛弃。2023年6月,寇某经过账号消费金融频道发布了一篇互联网职业剖析的文章。

文章中专门说到了上海这家公司高层分红的不实负面音讯,再次给公司带来不小的影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张晓灵:寇某所说的高管分红分了多少,自身是不事实的。一起这个信息又是一个非常负面性的信息,说高管分红分得盆满钵满,而手下的职工却连草根都吃不到,他成心去拉仇视,成心去引导网民的负面心情。

坐等公司上门协作。

并举高服务费。

上海这家公司又一次找到寇某,期望他删去或修改文章,寇某提出的条件是,两边持续签定新媒体协作协议,但服务费的价格从上一年度的20万元涨到了30万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张晓灵:被害单位付出了30万元,付出的费用对价是很清晰的,其实便是删去现已发布的负面信息,以及寇某向被害单位所许诺的,在协作期间内不发布触及被害单位的负面信息的费用,实质上便是删稿酬和维护费。

经过收取删稿酬和维护费。

寇某将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变成了。

“黑社会”。

可是他的“事务”规模。

还远不止如此。

↓↓↓。

以公关费为幌。

先后讨取同一公司50万元。

先发布不实负面信息,再进行所谓的商业协作,寇某经过这种方法在同一家公司先后两次共收取50万元。而除了这种方法,寇某还会使用手中把握的一些企业内部信息,以揭露发布的名义,钳制企业和他签定新媒体协作协议。

2022年10月寇某得知,安徽合肥的一家公司旗下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被有关部门撤销,随后,寇某联络了这家公司的担任人,表明将在渠道账号发布这一负面音讯。 假如不想让自己发布这一负面音讯,就需求两边签定协作协议,并付出一年20万元的公关费用。

2023年8月,上海市网信办接到告发线索后,和谐相关部门对寇某公司的“消费金融频道”等多个渠道账号依法予以封闭,将账号主体归入渠道黑名单办理,并将依据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4月,寇某被上海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敲诈勒索仍是强逼买卖?

事情怎么定性成为焦点。

犯罪嫌疑人寇某被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对他的行为或许涉嫌的罪名进行了仔细检查。寇某的辩解律师以为,在数额最大的50万元的那起案子中,寇某并非自动联络企业,而企业并未因钳制发生惊骇心思,因而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是应该归于强逼买卖罪。

检察官介绍,敲诈勒索罪与强逼买卖罪都能够表现为经过暴力、挟制手法,使被害人发生惊骇心思,然后违反实在志愿作出某种行为。在本案中,需结合被害方是否对涉案服务有正常和实践需求、对价是否合理、片面意图等要素归纳对寇某涉嫌的罪名进行确定。

企业并无服务需求。

而是被逼协作。

检察机关以为,寇某经过自媒体渠道发布被害企业的不实、负面信息,虽未自动联络企业,但被害企业出于对商誉受损的忧虑,联络寇某删稿或改稿,然后被逼签定“协作协议”,实践上,企业对寇某的所谓服务,并没有需求。

此外,寇某向被害企业收取的协作价格,超出了正常的自媒体信息推行、发布费用。经归纳考量,检察机关以为,寇某片面上具有不合法占有意图,客观上使用发布负面信息恫吓企业,施行敲诈,收取的钱款名为服务费,实为维护费、删稿酬,他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5年1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寇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望文生义。

一篇网文致企业遭受负面点评。

“有偿删帖”“爆料挟制”等抹黑、损害企业问题,近年来时有呈现,整治乱象,各地司法机关都在举动。

“咱们关于作业兢兢业业,却换得如此下场,叫咱们情何以堪”,这段文字来自于2021年10月20日,一个名为“E药学术车”的大众号发布的一封揭露信,信中首要写了几名某药企职工说公司以“鄙俗的手法强逼几人离任”的阅历,很快,文章的阅览量就到达1.6万。

谈论区中对企业的负面点评不断,可是,看到这篇文章的高先生却震动了。文中尽管没有明说这家药企的称号,但高先生依据里边的内容,觉得和自己上任的公司很像。

高先生是江苏连云港一家药品出产企业的部门经理,首要担任企业品牌办理以及公关宣扬作业,高先生说,文中提及的所谓被逼离任其实另有隐情,几名职工也与公司在离任问题上协商一致,这篇文章不知为何被人扩大对立、歪曲事实后发了出来。

高先生说,经过向那几名离任职工求证,他们都说并没有向这个大众号投过稿。尽管暂时无法查清这篇不实推文的来历,可是文中提及的信息以及谈论区中的负面点评,现已给企业带来了欠好的影响,高先生以为,燃眉之急便是跟对方联络,将这篇不实的推文赶忙删掉,没想到,对方的情绪非常强硬。

某药业公司品牌办理部部门经理 高先生:要求他撤稿,他不撤,然后就提出一些协作要求,由他来担任给你供给舆情服务。

“公关费”=“封口费”。

依据宋某供给的合同显现,甲方为高先生所代表的某药业公司,乙方为“E药学术车”。合同写明,乙方能够供给负面舆情公关、信息宣扬推送等服务。其间,合同在“发布于‘E药学术车’大众号端口的负面舆情公关服务”这一主项内,打了勾,依照约好,光是这一项,这家药业公司就需求向“E药学术车”付出20万元,服务周期为1年。

高先生发觉,所谓的“公关费”其实便是“封口费”。沟通无果后,他代表公司向警方报结案。

检察机关提早介入。

引导查询取证。

由于这起案子触及互联网敲诈,隐蔽性强,为了更多地搜集固定依据,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早介入,引导查询取证。

依据查询,宋某自己便是大众号“E药学术车”的开创人和办理者,后台数据显现,这个大众号共有6.8余万名粉丝。

自媒体账号发布负面信息。

稿源从何而来?

本案中,这篇不实的文章里,描绘了职工离任和企业之间的对立,高先生指出其间的企业便是自己任职的公司,但这几名职工宣称并没有给“E药学术车”的大众号投过稿,那么宋某的相关投稿是从何而来的呢?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金建:他发布的网帖来历,是自己在网上搜集的信息,自己简略修改之后发布的,并没有核实帖子内容的实在与否。

检察官查询了解到,宋某在网上看到这封揭露信后,以为事情足够劲爆,便将原文内容望文生义后,加工发布在了“E药学术车”上。他并不知道音讯来历于谁,也没有向发布者或许涉事企业求证真伪,更不知道在他发布这篇文章之前,公司和离任职工就现已达到和解了。

正如宋某所料,推文宣布后,当即引起了很大的反应,高先生看到这篇文章时,间隔发布时刻还不到一天,但阅览量到达了1.6万。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周金建:下面许多粉丝,由于并不了解实在情况,并且这个帖子相关内容带有一些夸张的当地,所以对被害企业的谈论往往是负面的,留言许多都带有对被害企业的攻击性言辞,对被害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自媒体账号发黑稿。

坐等企业上门“协作”。

关于宋某来说,文章的阅览量越高、反应越大,大众号的内容曝光度和展现度就越高,然后能够提高账号在渠道上的影响力,带来更多的商业协作时机。这时,自动找上门来的高先生,就现已落入了这种所谓“公关协作”的骗局。

公安机关侦办发现,受害的企业不只是报案的这一家公司。早在2021年1月开端,就有医药企业找到宋某恳求删帖,而宋某几乎是用千篇一律的手法,先发企业负面文章,再趁机和对方签定以“公关服务协议”为由的合同,赚取了40万的“封口费”。据查询,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共有5家医药企业向宋某付出了这一所谓的“公关费”,被害企业累积被讨取人民币高达153万元。

企业自动要求删稿。

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把握很多犯罪事实后,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宋某提起公诉。在本案中,企业自动联络恳求删稿,是否影响自媒体账号持有人宋某科罪?

被告人宋某及其辩解人以为,本案中均是企业自动联络宋某提出的删稿,其对企业并没有钳制行为,企业也并非根据惊骇心思才交给钱款,两边签署的协作协议归于正常的民事、商事行为。

针对上述辩解定见,公诉人辩论指出,宋某将这些不知真假、来历不明的投稿直接发布在大众号上,并没有实行最低的信息核实职责,在被害单位提出删帖后,反而把“封口费”包装成“协作费”,后续也没有展开宣扬或许其他企业需求的服务,这种行为并非是在行使知情权、监督权,而不管这些负面信息是否事实,只需该信息的传播者,以爆料“负面信息”为名相钳制,使得被害人发生心思惊骇,并获取个人不合法利益,那么,传播者就涉嫌敲诈勒索罪。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宋某敲诈勒索别人金钱,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2023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定,被告人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被告人宋某退赔各被害单位悉数不合法所得。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中,宋某使用自媒体渠道,用所谓的“爆料”,发布医药职业的虚伪内情,严峻揉捏了公共网络的实情空间。检察机关经过活跃实行法律监督功能,依法惩治使用互联网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相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构建杰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压实渠道职责。

各方合力铲掉企业“拦路虎”。

重拳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此次的明亮清明举动,还强调压实渠道职责,要求渠道充分使用技术手法,完善涉企信息审阅等要点环节内容办理,健全渠道涉企侵权投诉告发设置,做网络黑嘴的“消声器”。

(责任编辑:综合)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